出版社 : 浙江大学出版社; 第1版 (2013年2月5日)
出版日期 : 2008年3月1日
品牌 : 浙江大学出版社
语言 :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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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产品贸易与SPS措施:贸易模式影响程度及应对策略分析》内容简介:随着WTO农业谈判的推进,关税等传统贸易壁垒逐步削减,但非关税措施逐渐取代关税,成为影响国际农产品贸易的主要因素之一。尤其是以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为由的SPS措施,对国际农产品贸易产生了日益重要的影响。就中国而言,虽然农产品贸易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农产品出口却受到国外SPS措施的严峻挑战。从发起国看,SPS措施的挑战不仅来自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和欧盟,也来自发展中国家,如阿根廷和印度等。从产品类型看,受国外SPS措施影响的农产品由水产品、禽肉等动物源性产品迅速扩展到蔬菜、水果等植物源性产品及其加工品,几乎覆盖了中国出口的所有农产品范畴。从地区范围看,国外SPS措施对中国各个地区的农产品出口企业都产生了影响。可见,SPS措施已经成为影响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重要问题,亟待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陈志钢等编著的《中国农产品贸易与SPS措施》首先综述SPS措施影响国际农产品贸易的研究文献;然后分析SPS措施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机制,从理论的角度考察SPS措施可能对农产品出口产生的影响;接着运用贸易引力模型,从宏观层面测算SPS措施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短期和长期影响程度;并通过问卷调查,从微观层面分析SPS措施对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产生的影响;进一步,通过对与SPS措施相关的国际农产品贸易争端的案例分析,考察典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对SPS争端的成功经验;此外,我们还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详细地分析国内重点农产品出口地区和重点出口农产品应对国外SPS措施的经验与启示;最后,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中国农产品贸易与SPS措施》从政府部门、中介组织、出口企业、科研人员“四体联动”的角度,提出中国农产品应对国外SPS措施的对策建议。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观点如下:
第二章WTO/SPS措施研究动态综述本章在界定什么是SPS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对SPS措施影响农产品贸易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进行文献回顾。研究发现:在理论基础方面,国外学者对SPS措施的形成和作用机理进行了清晰的解释,而国内学者对SPS措施问题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在研究方法方面,国外学者多采用定量方法进行分析,而国内学者对SPS措施的定量研究相对较少;在研究的针对性方面,国外学者对SPS措施的分析比较具体和深入,而国内学者大多进行一般性的分析,针对性和指导性强的个案研究还很不够,因此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国内对SPS措施影响农产品贸易的研究将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强化SPS措施影响农产品贸易的理论体系;(2)检验SPS措施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程度;(3)剖析中国农产品遭遇国外SPS措施的贸易争端案例。
第三章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模式本章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首先从农产品出口的种类结构、市场结构、国内区域结构三方面分析中国农产品的出口贸易结构,接着采用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力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及产业内贸易指数等指标测算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国际竞争力,然后运用恒定市场份额模型考察中国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及其形成原因,最后根据当前农产品出口的国际、国内环境,指出了中国农产品出口的未来发展趋势及其面临的挑战。研究认为:园艺、水海、畜禽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已成为中国出口的主要农产品,中国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和北美洲,日本、中国香港、美国和韩国是中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地,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市场集中度逐渐降低,农产品出口开始呈现市场多元化趋势;国内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山东、广东、浙江、辽宁、福建是农产品出口的主要省区,近几年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地区差异有所扩大;加入WTO以来,中国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有所下降,农产品出口结构升级不快是其重要原因;国际农产品贸易保护主义频频抬头、国内农产品出口的市场和产品集中度仍然较高、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实力薄弱、成本偏高、产品质量缺乏安全保障等是中国农产品出口必须面对的挑战。
第四章中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SPS措施本章在剖析SPS措施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宏观和微观影响机制的基础上,指出了国外运用SPS措施的特点:SPS措施发起的数量越来越多、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采用的标准越来越严、运用的针对性越来越强、与其他贸易壁垒合并使用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此外,重点从WTO/SPS通报、美国、日本、欧盟拒绝或扣留中国农产品的状况、国内爆发的动物疫病疫情等方面对中国农产品面临的SPS措施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中国主要农产品贸易伙伴也是对中国发起SPS措施最多的国家,如美国、日本、欧盟等;中国主要出口的农产品也是受国外SPS措施影响最多的农产品,如园艺、水海、畜禽等产品;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地区也是受国外SPS措施影响最大的地区,如山东、广东、福建、浙江、辽宁等。
第五章SPS措施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宏观影响本章在回顾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重点通过扩展传统的引力模型,以WTO/SPS通报为基础,就国外SPS措施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果显示:短期内国外SPS措施显著地阻碍了中国的农产品出口;但从长期来看,国外SPS措施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产生了显著的推动作用,这就意味着我们不仅要看到SPS措施产生的负面效应,抓住时机对重点贸易伙伴的SPS通报进行评议,更应理性地看到SPS措施可能产生的正面效应,主动进行技术改造、申领相关认证,使出口农产品达到国际市场的SPS要求。
第六章SPS措施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微观影响本章通过对山东、浙江、福建等地农产品出口企业的问卷调查:在简要阐述SPS措施对企业带来影响的基础上,从企业性质、企业规模、行业组织参与度三个方面分析农产品出口企业遭遇SPS措施的影响因素,并重点考察了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遭遇国外SPS措施的原因:从表面上看,进口国的标准过高、SPS标准缺乏足够的过渡期及可操作性、事先不了解进口国的SPS要求等是被调查企业遭遇国外SPS措施的主要原因;但实际上,农产品出口企业的科技水平不高、产品质量不过关,中介组织的作用有限、联合应对的机制尚未形成,政府部门的信息不够公开透明、对外交涉的能力亟待增强等才是大量农产品出口企业遭遇国外SPS措施的实质性原因。
第七章典型国家应对SPS措施的经验及启示本章在介绍与SPS措施相关的农产品贸易争端概况的基础上,重点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对SPS措施的成功做法及其可供借鉴的经验进行了重点剖析。在发达国家的经验方面,笔者对美国、加拿大、阿根廷一欧盟关于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争端进行了分析,中国可以从中得到的启示包括:(1)利用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定位,积极寻求特殊和差别待遇,(2)作为转基因农产品进口大国,需高度重视风险评估,(3)作为潜在的转基因农产品出口大国,需做好应对未来贸易摩擦的准备;在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方面,笔者对智利应对禽流感危机进行了分析,中国可以从中得到的启示有:(1)提高所有相关信息的透明度,(2)生产企业、中介组织、私人机构、科研单位等.的团队合作精神,(3)政府部门在国际组织中的积极参与等。
第八章SPS措施对中国典型地区的影响及应对经验本章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主要对作为中国重点农产品出口省区的山东、浙江、福建、四川等省应对SPS措施的做法及经验进行了剖析,分别在阐述各地农产品出口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其农产品面临的SPS措施,并重点剖析各地农产品遭遇SPS措施的原因,进而指出各地应对SPS措施采取的对策,最后,还对4省农产品应对国外SPS措施的做法进行了对比分析。研究发现:在农产品认证方面,山东省走在全国前列;在政府协作方面,浙江省的经验值得推广;山东省实施的日常监控、生产过程监控、出口检测“三检合一”能有效地减轻企业的负担;档案农业则保证了农产品的追溯和透明;“公司+基地+标准化”是当前应对SPS措施的主要模式。
第九章SPS措施对中国典型产品的影响及应对经验本章也是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主要对作为中国重点出口农产品的水产品、蔬菜、禽肉、茶叶等应对SPS措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剖析,分别在介绍各类农产品贸易现状及特点的基础上,重点分析SPS措施对各类农产品贸易产生的影响,并提出了各类农产品应对国外SPS措施的策略选择,并重点将中国农产品应对国外SPS措施的一般经验归结为:宏观方面,通过谈判和申诉消除农产品贸易中的歧视,完善农产品的法规标准,使其逐步与国际接轨,理清各部门之间的职责,逐步从多部门管理向单一部门过渡,加强政府对农产品源头和生产链的监督与管理,科研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中观方面,强化行业协会的标准制定、质量安全监控与行业自律功能,提高出口农产品的组织化程度,在遵从SPS规则的前提下,灵活运用贸易谈判和交涉策略;微观方面,“公司+基地+标准化”是控制源头污染的有效组织形式,“追溯、透明、质量安全保证”系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竞争力的体现,严格的过程监控和检验体系是农产品品质的保证,深加工是增加产品附加值和产品差异化的有效手段,多元化市场策略可以规避出口风险。
第十章中国农产品应对SPS措施的对策建议本章在前述各章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指出:中国应该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SPS措施的典型经验,并从国内重点农产品出口省区和重点出口农产品应对SPS措施的成功做法中获得启示,通过构建包括政府部门、中介组织、出口企业、科研人员在内的“四体联动应对机制”,将四方主体动态联合起来,共同构筑应对国外SPS措施的坚强堡垒。具体建议如下:(1)在SPS措施通报评议阶段,政府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公共信息服务;中介组织、出口企业、科研人员都要积极参与进来;并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2)在SPS措施风险预警阶段,通过建立系统的预警架构,实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与中介组织、企业与专家之间的良性互动。(3)在SPS措施的实际应对阶段,政府部门要强化相互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绩效;并完善与SPS措施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体系;加大与贸易伙伴和国际组织的交涉力度,消除对中国农产品的歧视;科研人员则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展开一系列的研究工作,为应对国外SPS措施提供科学理论和实证支持。中介组织则应提高出口农产品的组织化程度;并强化标准制定、质量安全监控、行业自律等功能;通过民间外交代表业内企业处理贸易纠纷。出口企业则要练好内功,按照标准化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加大自检自控力度,积极申领相关国际认证;走市场多元化战略,降低农产品出口风险;加强与政府、中介组织、科研人员的协调与合作,主动迎接国外SPS措施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