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 : 湖北人民出版社; 第1版 (2019年2月22日)
出版日期 : 2013年12月1日
品牌 : 北京十分科技有限公司
语言 : 简体中文
文件大小 : 511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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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破产清算会计与审计的环境为研究起点,分析破产清算带来的会计与审计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对破产法的研究、与传统会计与审计理论的比较研究以及相关案例的研究,构建出破产清算会计与审计理论体系。其中会计理论包括破产清算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要素、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破产清算会计规范等内容;审计理论包括破产清算审计目标、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审计报告等基本理论以及破产接管审计和破产接管后审计等应用理论。
作者介绍
刘家松
内容简介
本书的主要结论:
1.破产清算的会计行为主体是原企业管理层和破产管理人,会计期间是破产宣告日至破产程序终结日。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不属于破产清算会计的范畴。
2.破产清算会计假设包括资不抵债、清算会计主体、终止经营、清算会计期间、债权人集合体、货币计量。
3.破产清算特有的会计原则包括合法性、全面性、收付实现制、清算价格、债权人权益最大化。
4.破产清算会计只需设置“清算资产”、“清算负债”和“清算净损益”三个要素。
5.破产清算的审计依据包括法院的裁定,审计职能主要是鉴证职能,审计范围涉及外部单位,审计方式只能采用同步事中就地详查审计。
6.破产清算审计一般只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注册会计师在破产接管阶段,既提供会计服务又提供审计服务不影响其独立性。
8.破产接管后的审计委托应采用债权人为主法院为辅的双重委托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