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 : 复旦大学出版社; 第1版 (2017年1月1日)
出版日期 : 2017年1月1日
品牌 : 复旦大学出版社
语言 :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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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经济与管理财政学系列·中国财政史十六讲:基于财政政治学的历史重撰》是“公共经济与管理系列”丛书中的一册,本丛书由名师领衔、团队攻关,充分展示了上海财经大学在公共经济与公共管理领域中的学科优势、科研资源与创新成果,旨在体现“以系列教材建设为品牌、以精品教材建设为目标、以实验性和务实性教材为特色”的教学改革思路,在深厚的学科积淀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最新的科研成果和学科进展,对教学与实践资源的品质加以整合与提升,致力于将优质科研资源转化为教学资源,切实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与思考能力。
以下转自逻辑思维第六季:《看中国历史的一根主线》
今天,我们继续给你介绍刘守刚老师的这本《中国财政史十六讲》。这是一本让我们可以从财政税收的角度重看历史的好书。
从税收的角度,理解中国历史,就不是唐宋元明清的朝代历史了,而是有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这条主线,就是从收“人头税”到收“田亩税”。国家从数人头收钱,到数田产收钱,就这么简单。理解了这根主线,中国历史上的很多现象就可以得到全新的解释。
昨天我们说到,农业国往往都是按土地收税。因为土地是固定的,庄稼长在上面,国家的主要财富都沉淀在土地上面,跑也跑不掉,国家只要有暴力手段,不怕税收不上来。好,问题来了,那为什么早年的中国王朝不按土地收税,而要收人头税呢?这不是舍近求远吗?
原因有三个。
第一个原因很好理解,中国是从中原开始向周边逐步扩展的一种文明,刚开始的时候地广人稀。社会的形式,是分散在各处的聚居点。一出了聚居点,到处都有没开发的土地。
这种情况下,你要是按照土地征税,那你征吧,我种别的地去。这还咋征?所以,在周朝以前,人是比土地更好的税收基础。
第二个原因,跟当时的国家支出的形式有关。你想,刚开始的时候,国家机构很简单,支出无非这么几种,统治者家庭开支,要吃要喝、祭祀、打仗、公共工程,就这么几种。不像后来,国家的支出形式非常复杂,比如得有官员俸禄什么的。
这些简单的支出形式,最方便的征税方式,当然就不是收钱或者是实物了,而是直接让老百姓来干活,也就是服劳役。就好像,村长家里要盖房,村里的男人都来了,一起忙乎几天,村长家的房子就盖起来了。祭祀,也是你家出点啥,他家出点啥,众人拾柴,典礼就办完了。
甚至打仗时,也是大家自带武器、粮草等集合起来去打仗,并没有专门的军需后勤部门。大家主要是出人出力。这种劳役,本质上就是人头税。
第三个原因,就是围绕土地税的各种技术条件,刚开始是不具备的。这里讲的技术,还不止是什么土地丈量技术,而是各种管理技术。比如,你要收土地税,那就必须有复杂的官僚系统,底层官员得能够了解各地的情况,能够判断土地的收成,决定税率。或者根据水旱灾害的情况,及时提供赈济。
有了这些底层官员,就必须要有一整套甄别、升迁、流转的方法,至少还得有起码的反贪污手段。在那个时代,这种技术难度是无法想象的。实际上,直到近代以前,在大范围内收土地税的技术,欧洲一直都没有发展起来。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80年代的时候,中国刚刚开始各种集贸市场,你做生意,国家当然要收税,但问题是收税怎么收?税务员不可能蹲在每个摊位跟前数他一天卖了多少钱,所以,只能是一个摊一个月,不管卖多卖少,统一交税多少钱。你看,这本质上就是人头税。
后来直到九十年代,才出现那种统一交款的大商场,税务部门才有条件根据营业额收税。这背后其实是技术的大升级。中国历史早期,只能收人头税,就是被技术限定的结果。
说到这儿,你可能也听出来了,收税的方式受制于很多因素,我们刚才分别讲了人口、费用、技术,这三个因素。但是这些因素都是在变化的啊。人口越来越多,土地变稀缺了,土地税就变得可能了。
国家支出越来越多样化,只靠人头税就渐渐应付不了了。统治技术渐渐发达了,原来干不成的事,就可以干了。
从宏观上讲,中国从收人头税,到收土地税,按说,应该是一个自然演进的过程。
但是,看刘守刚老师的这本《中国财政史十六讲》,给我最大的感触是,这个演进不仅不是自然的,而且是充满了痛苦的,不到山穷水尽,历代统治者,是不愿意推动这个进程的。
为啥?想来也可以理解,收人头税还是简单,税收成本低。有容易的钱可挣,谁愿意挣困难的钱啊。
就拿汉朝来说,那个时候已经有了一些土地税。还记得中学历史课本上有记载,“文景之治”的时候,土地税非常低,低到了1/15甚至1/30的程度,也就是“十五税一”和“三十税一”。
其实,当时的实际税收没有那么低。汉帝国之所以田税征收那么低,是因为多要也收不上来。还是那个老问题,很难统计土地的数量。无奈之下,只好采取“舍地而税人”的办法,也就是征收人头税。当时的人头税名为算赋和口赋,负担也不算轻,历史上称之为“轻租重赋”。
简单理解,租就是土地税,赋就是人头税了。这一轻一重,就可以看出统治者是怎么想的了。
结果是什么?汉朝后来的历史已经完整地演给我们看了。首先,按人头收税,穷人富人交的一样多,这显然不公平。更重要的后果是,豪强大族开始崛起,因为只有他们可以隐匿人口,逃避人头税。最后,政府的税源渐渐枯竭。世族还成为政治上的强大势力,直接威胁中央权力。
所以,只要是政府贪图收好收的人头税,社会治理的水平就很难提高,朝廷的权威就很容易受到挑战。这个教训,后来的王朝都看到了,但是改起来非常困难。
中国历史上那么多王朝,往往都有这样一个循环,王朝刚开始的时候,收好收的人头税,比如唐代的租庸调制,本质上就是人头税,到后期,财政危机出来了,才下力气改革,改成更重点收土地税,改革成功,王朝就能延续一段。比如唐代后期宰相杨炎的“两税法”,明代后期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本质上都是被迫进行的改革。
这种改革为什么困难重重?就拿明代的张居正改革来说,他要搞一条鞭法,按土地收税,那就有一个前提,就是全国清丈土地。总得摸清各个地方有多少土地,你才能收土地税啊。
可是明朝当时使用的土地档案,就是所谓的“鱼鳞图册”,有的是从明太祖那时候就沿用的,全国几百年的烂账,重新翻一遍,你想,得动多少人的利益,得给地方上管清丈的官员多少贪污的机会。
就说一个最简单的,你张居正本事大,皇上支持,好,难免就有官员为了政绩,多报清丈出来的土地啊。反正多缴税是老百姓的事,地方官先搞出政绩升官再说。有史料记载,浙江就出了这样的问题。所以你想,一次全国清丈,不出大问题,这是多么困难的行政工程。不是张居正这样的人,还真是很难办到。
中国历史是一直到了清代的雍正年间,才“摊丁入亩”,把这个几千年的老大难问题彻底搞定。这背后,其实不是哪个皇帝的意志,而是官僚系统成熟,中国古代政府治理水平提高的结果。
读刘守刚老师这本《中国财政史十六讲》,最大的感慨就在这里,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政府不会去收难收的税。而一旦开始收,就会倒逼政府去改善对于税源的治理,最终是政府能力的成长。
你看,这是一个有趣的逻辑。对政府来说,最不愿意做的事,反而是受益最大的事。